温州市瓯江路海港大厦1幢101室出租公告
一、标的物概况
1、出租标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江路海港大厦1幢101室。。。。。
2、出租面积:建筑面积359.51平方米。。。。。
3、出租用途:办公
4、出租年限:不超过36个月(不含免租期)。。。。。
5、免租期限:1个月。。。。。
6、出租标的其他情况:
1)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2)该资产所有权属Vsport,,,,,,Vsport物业管理服务分公司受Vsport委托对外出租该资产,,,,,,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履行出租人权责。。。。。
3)法律法规要求报消防、规划、城管执法、房管等行政部门审批的,,,,,,必须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竣工后根据规定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出租方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审批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4)其他未尽事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
二、出租方式
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网上挂牌出租。。。。。
三、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四、交易条件
1、租金挂牌价格:50元/月/平方米。。。。。
2、竞租保证金:10万元。。。。。意向承租方竞租报名时应交纳竞租保证金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租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租资格;;;;;;;逾期未交纳的,,,,,,视为放弃承租意向。。。。。竞租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且浙交所收到租赁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退回至承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未在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其所交保证金在浙交所收到租赁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三个工作日内直接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租金的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履约保证金:10万元。。。。。
5、相关费用:承租人租赁使用该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及其他事项
1、公告挂牌期:自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5月19日共25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2017年5月19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前向浙江产权交易所递交全部竞租报名材料及交纳竞租保证金(日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地点: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层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逾期无效。。。。。
2、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浙交所提交承租申请、交纳保证金、注册账户并激活、进入动态报价大厅(http://portal.zjpse.com/portal/page?to=proHall)报价(自由报价起止时间:2017年4月14日上午10:00至2017年5月22日上午10:00。。。。。限时报价起始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上午10:00)。。。。。
3、若公告挂牌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六、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1.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经意向承租方签字确认的《承租意向登记表》、《网络动态报价资料》、《实地勘察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2. 自然人应提交:
(1)经意向承租方签字确认的《承租意向登记表》、《网络动态报价资料》、《实地勘察证明》;;;;;;;
(2)意向承租方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七、联系方式
出租方:吴经理 0577-56795787,,,,,,浙江省温州市望江东路朔门大厦2号楼第三层西首。。。。。
浙交所:朱先生0571-87297306/13989847317